湘团办发〔2014〕29号_关于开展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南省
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各市州委,省直团工委,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团省委决定开展2014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机构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由团省委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实施,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具体负责管理和运用,由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负责项目的推荐和落实。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将按照"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厉行节约、确保实效"的原则,做好资金的管理、划拨、使用、监察等工作。
二、资助对象
湖南省辖区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两年以内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湖南省外普通高校毕业两年以内并已派遣回湘的湘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
三、资助项目
本年度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负责实施的"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总额度为1000万元。具体项目的审批流程、资助程序和资助额度见《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网站)。
四、申报时限
请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将相关申报材料于2014年9月10日前报送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工作要求
请 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选择和推荐大学生创业项目和金融服务项目,谋划申报好创业培训项目,及时收集和报送项目申请表 格和总结材料,帮助青年创业者协调当地人社、工商等部门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资金,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项 目的实施,确保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团省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和检查。
联系人:刘 博
电 话:0731-88776866
传 真:0731-88776977
电子邮箱:hnqch@sohu.com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1号团省委116办公室
附件:1.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无偿资助项目申请表
2.湖南省青年创业就业培训项目申请表
3.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贴息项目申报表
4.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材料报送须知
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
2014年6月26日
附件1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无偿资助项目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照片) |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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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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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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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类型 | □个体工商户 □大学生村官 □公司制企业 |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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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地 |
| 工商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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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 工商注册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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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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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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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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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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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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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其他类型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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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项目申请报告; | |||||||||||||||
申请人声明 | 本单位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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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南省青年创业就业培训项目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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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项目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培训机构 | 培训对象 | 完成培训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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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补贴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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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得其他项目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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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培训项目申请报告; | ||||||
申请人声明 | 本单位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所在市(州)团委或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审核意见: |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审核意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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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贴息项目申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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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型 | □企业贷款贴息 □个人贷款贴息 □贷款担保 | ||||||||
工商注册地 |
| 工商名称预登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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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 工商注册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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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融机构 |
| 助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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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形式、利率 |
| 贷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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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时间 |
| 担保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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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 |
| 职务 |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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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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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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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金融机构负责人 |
| 职务 |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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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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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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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 ||||||||
申请单位签章 | 本单位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
所在创业园区(街道、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 贷款金融机构审核意见(说明有无重复享受财政贴息扶持,贴息申请需提供): | 所在市(州)团委或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审核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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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项目申请材料报送须知
1.申报资金资助类和金融融资类项目,必需填写相应表格、《项目计划书》和其他所需文件。为方便专家评审会议审议,《项目计划书》要求控制在2000字以内,对申报人自身情况和所申报项目进行充分明晰的说明,如有对项目有关键支持作用的文件,可以附件的形式补充说明。
2."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无偿资助项目",要求申请人必须为为所申报企业法人代表,或在工商部门进行了个体工商户登记,具备完备的工商登记手续。
3.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选送参加首届"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入围项目,自然获得"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无偿资助项目"的评审入围资格,无需重复报送,大赛入围项目如符合资助标准,且通过评审会评议通过,可直接享受无偿资金扶持。
4.本次"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无偿资助项目"的评审过程中,将根据团中央、团省委相关文件要求,对国家和省级青年创业园区(基地)项目、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项目、青年网商等项目给予适当加分,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在审核申请报告时可特别注明,青年创业园区(基地)项目可按园区(基地)集体报送。
5.在2013年度得到过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扶持的青年创业项目,创业成绩特别优秀且具有典型意义的,可以填写《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无偿资助项目申请表》,以原有主体申请创业典型跟踪扶持,再次得到基金无偿资助。
6.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申报创业培训项目,应填报《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培训项目申请表》,并报送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各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设计的创业培训项目,如财政部门没有明文确定补助金额的,必需预先提交培训经费预算明细和培训招标程序设计方案。
7. 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申报的青年创业培训项目,需经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审核,并报团省委批准同意后,在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指导下执行。项 目必须预先得到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的正式文件批准后,由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和各申报单位共同举办开展,在所有资料到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获得相关资金 补贴。
8.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报送的创业基金贴息项目,必需是青年创业者在团组织帮助扶持下申请成功的中小额贷款,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额度在500万元以下,并已经进行了上一年度利息的支付。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将在评审会审议通过后,为申请企业或个人提供该已付息年度的利息贴息支持,单个项目贴息总额不超过5万元。
9.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在组织报送申报项目纸质材料的同时,请同时将主要项目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至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