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教研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学科研管理、明确职责,提高学院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教研室管理
(1)教研室工作与每位教师息息相关,大家要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不得互相推诿、拖拉。
(2)坚持开展教研活动,除了参加学校、院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每周礼拜二下午为开展教研室内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3)互听互评,每位教师每学期相互听课不少于4课时。
(4)根据学院年度工作计划,制订教研室年度(学期)教学、科研、师资培养、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评估、学术活动等工作和教研活动计划。
二、日常教学组织和管理
(1)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专业教学计划;贯彻上级颁布的相关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研讨、制定、修订有关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编制、修订相关课程、实验的教学大纲,以及实验、设计、实习指导书和任务书等。
(2)按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遴选相关课程教材,合理安排本教研室相应课程的主讲、辅导、实验课教师,组织好上课、辅导答疑、实践教学环节指导、试题审查和试卷批阅等教学工作。
(3)定期组织检查教学环节执行情况,包括备课、教学进度、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等,并将结果定期汇总报学院。
(4)适时组织本教研室教师互相听课,了解、掌握教学情况;对本教研室教师和教学进行考评;做好教学评优和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
(5)管理本教研室教学、科研、师资培养和教学管理的文件与档案,每学期末,要将各类教学文件、相关教学资料、教师业务考核等材料建档、归档。
(6)协助学院做好教研室教师和实践教学人员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三、积极开展课程建设
(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课程建设指标体系和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组织研讨、制定相关课程建设规划,确定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相应工作内容,并组织实施。
(2)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高职院校教师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学院共同审核新进教师资格、能力等,提出录用意见,上报学院。
(3)组织或参与审查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试讲、评议,确认教研室教师新开课资格,上报学校教务处。
(4)积极组织力量申请、承担相关课程校内外教材(讲义)的编写任务,组织教师研讨、编写教材(讲义)、教学参考资料;协助落实所编教材(讲义)的印刷、出版工作;提高学院高职教材使用率和所用教材的实用性、先进性。
(5)组织或参与制定与学科(专业)相关的校内实践基地建设规划;积极开发、研制相关实验、实习设施和装置;改进、开发相关实验和实习项目,以及实验、实习项目的内容、工艺流程、教学方法等;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四、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1)关注国内外高职高专教育和相关专业、学科、课程发展趋势,结合我校教学实际,主动开展教育教学思想和观念研讨。
(2)结合日常教学、教学建设、教学改革工作实际,组织教师开展经常性的集体备课、教学讲评、考试分析等教研活动;同时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重点教学研究工作的立项申报、项目进展,以及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3)适时组织或参与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教学观摩、学术讲座、专题研讨。
建筑工程学院
二零一零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