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工作院领导测评办法
为增强学院各部门的服务意识,加强团队精神,提升部门办事效率,根据《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办法》中的有关考评细则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测评对象
学院所有行政管理处室及教学系、部。
二、测评办法
由院领导每学期期末根据测评对象学期工作表现打分。取平均值作为测评结果运用。
三、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为服务态度(20分)、工作责任感(30分)、工作绩效(30分)、团队凝聚力(10分)、创新力(10分)等五个方面。总分100分。
"服务态度"重点考察测评对象对待工作的态度是否积极主动,是否想服务对象之所想,急服务对象之所急;
"工作责任感"重点考察测评对象工作作风是否求实向上,工作组织是否严谨、认真、负责;
"工作绩效"重点考察测评对象是否按进程按要求完成学院规定的各项目标工作任务;
"团队凝聚力"重点考察测评对象作为一个团体在工作中是否能团结齐心、形成工作合力;
"创新力"重点考察该部门是否能创新性地开展工作。
四、测评组织机构
院督导室。
五、测评结果运用
院领导对各部门的测评结果在学期目标管理考核中运用。占行政处室目标管理考核总分的 10%,占教学系、部目标管理考核总分的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