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提高识别和任用干部的准确程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经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的李常长春同志的任职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从2015年4月30日起至5月11日止,共7个工作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名反映拟任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意见。联系电话:(纪检监审处)0731--—82082007、(组织人事处)13873131648,电子信箱:864498078@qq.com。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最高学历/学位 | 现任职务 | 拟任职务 |
李常 | 男 | 1964.02 | 本 科 工学学士 | 汽车工程学院教师 | 湖南交通职院教育与培训有限公司总经理 |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二O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