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为构建常态化专业建设内部质量保证和运行机制,做好2017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5〕168号)、《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湘教通〔2016〕290号),以及《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启动专业(课程)诊断与改进工作。
一、开展诊改的专业和课程范围
1. 各专业群的核心专业以及该专业下的2门专业核心课程。
2. 思政课部、公共课部和创业学院3个院(部)各选择1门课程。
二、专业和课程自我诊改内涵(教育部和省厅文件相关指标)
诊断要素 |
诊断点 |
诊断参考要求 |
专业建设规划 |
规划制定与实施 |
1.专业建设规划符合学校发展实际; 2.专业结构不断优化。 |
目标与标准 |
1.有明确的专业建设目标和标准;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规范并不断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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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保障 |
1.专业建设条件(经费、师资、实验实训条件)有明确保障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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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诊改 |
诊改制度与运行 |
1.专业群内部建立常态化的专业诊改机制; 2.形成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 |
诊改效果 |
1.专业自我诊改形成制度,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2.校企融合程度、专业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升; 3.专业建设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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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质量保证 |
课程建设规划 |
1.课程建设规划科学合理; 2.课程建设规划严格执行。 |
目标与标准 |
1.有课程建设目标; 2.课程标准的规范性; 3.课程目标、标准的落实有保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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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改制度实施与效果 |
1.开展教学部门内部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诊改; 2.形成常态化的课程质量保证机制; 3.对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产生明显推进作用。 |
三、《专业(课程)自我诊改报告》说明
专业自我诊改报告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专业建设规划诊改,第二部分为专业诊改;课程自我诊改报告即为课程质量保证部分。每个部分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均有自我诊断意见、改进措施和改进效果3个诊改条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2。
请各教学部门按报告要求填写,并提交签字盖章后的专业诊改报告(附件1)和课程诊改报告(附件2)的纸质稿、电子稿。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自我诊改务必写实,无需等级性结论。
四、时间安排
1. 专业(课程)自我诊改报告请各教学部门于2017年5月31日(星期三)12∶00前交教务处(孙珊老师)。
2. 请各教学部门在专业(课程)自我诊改报告的“改进效果”条目初步确定申请复核时间(改进效果和复核意见待诊改复核时再填写),教务处和质量诊改办将对各教学部门专业和课程实施改进措施后的诊改效果进行复核检查。
附件1:XXX专业诊断与改进报告
附件2:XXX课程诊断与改进报告
教务处、质量诊改办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