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QQ工作群管理规定》等规定,现进一步就学院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管理作以下要求:
一、凡是以学院或者部门名义建立的信息群组,一律到宣传统战部报批(填写相关登记表),临时外出为方便工作建立的信息群,也要电话或信息报告。
二、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群主应当注明建群目的和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并严格进行入群人员资格审查。凡已调离学院的教职工自觉退群或由群主将其退群。
三、所有群成员不得组织任何违反纪律的活动及小团体;不得发表任何违反纪律的言论;不得有任何破坏群友团结、泄漏他人隐私、信息的行为;不得传播任何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随意拉人进群;群友共同管理群内言行。凡发现违反规定、纪律的言行,坚决抵制并追究责任,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纳入部门目标管理考核。
四、临时工作任务完成后,群主应及时解散群。
五、学生参照执行,请各二级学院及时传达。
六、不是以学院或者部门名义建立或参与的信息群,参照此要求执行。
请各部门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宣传统战部十月中旬进行抽查。
宣传统战部
2018年9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