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第五届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方案
为了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水平,力争在今年省、国家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现决定启动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大赛介绍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等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定于 2019 年 3月至 10 月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019年大赛活动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活动组织
成立学院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负责本次活动的领导、组织、协调等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赛活动前期准备和决赛现场的组织协调和保障工作,确保竞赛公平公正、活动圆满顺利。
大赛组委会
组 长:鲁雁飞、姚利群
副组长:陈曙红、樊正斌、彭富强
组 员:唐杰军、聂善建、汤北湘、邹 敏、王光华、胡光辉、王冬辉、刘孟良、龚建才、谭任绩、周玉甲、刘健文、胡同德、谢培甫、郑 笛、罗 波、张朝晖、阳小良、朱艳军、肖 毅、褚 凤、佘朝华、夏利波
2、创新创业大赛办公室
主 任:朱艳军
副主任:夏利波
成 员:陈淑娟、李韧、郑春、李可心、涂晴晖、唐宽、肖芳、曾雨、周玲、林凌、杨术兵、曾朝霞、吴轩辕、刘超、黄德斌
三、参赛要求及参赛对象
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5、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赛程安排
1、 参赛报名(4-5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年 4 月 5 日,截止时间由各省(区、市)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 8 月 15 日。
2、 初赛复赛(6-8月)。各省(区、市)各院校登录cy.ncss.cn/gl/login 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院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省(区、市)在 8 月 31 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
3、 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4、学院将从校内初赛项目中择优遴选10个项目进行训练,深度跟进打磨。
五、激励政策
1.参赛学生。按照《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竞赛管理与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奖励。
2.指导教师。按照湘教通【2018】137号文件予以奖励。
六、工作要求
1.组织实施。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选拔在今年6月12日举行,湖南省赛预计将在今年8-9月举行,全国总决赛预计在今年10下旬月举行。相关部门需密切关注并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发动专业课教师参与竞赛指导,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2.征集要求。各学院要注重鼓励开展师生共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及其他各类创业大赛项目组队参加;要深挖校友资源,寻找、动员、帮助符合参赛条件的校友(2014年之后毕业的学生)参加第四届“互联网+”大赛。根据评选规则,学院决定按照在校生5%的比例来组织参与比赛,各二级学院具体申报项目分别为:运输管理学院45个,路桥工程学院40个,建筑工程学院30个,汽车工程学院18个,智能交通学院15个,机电工程学院12个。
3.准备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以上通知要求做好相应的工作计划及安排,确保大赛能够有序有效地完成。
就业处
2019年3月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